第二类和第一类增值电信申办材料分享
| 更新时间 2024-10-05 08:00:00 价格 1000元 / 件 办理周期 40工作日 审核部门 工信部或通信管理局 联系电话 19568728390 联系手机 17310573079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确定办理类别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简称为ICP许可证,主要用于线上盈利、小程序上线、积分兑换等;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简称为EDI许可证,主要用于电商网站以及第三方商家入驻等;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简称为ISP许可证,主要用于宽带业务等;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简称为IDC许可证,主要用于机房业务等;
国内互联网虚拟网业务简称为IP-VPN许可证,主要用于访问专用网络等;
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简称为CDN许可证,主要用于网络加速业务等;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业务)许可证,主要用于短信业务等;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许可证,主要用于坐席外包、电话外呼等;
办理证件一定要根据需求去申请相对应的类型。
首先,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一类电信业务资质的统称,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要说明的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及条件材料都是一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部门:工信部、省市通信管理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分为三大步骤:材料准备、网上审核、制证和领取证书三个阶段。
以下是一类增值电信许可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全部补正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6、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7、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材料的填写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如若填写不当会造成审核通不过,浪费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找一些专业的代办公司去办理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联系方式
- 电 话:19568728390
- 联系人: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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