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么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更新时间 2024-12-18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9568728390 联系手机 17310573079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例如:假如你公司是一家影视传媒公司,需要制作一档微电影节目并投放至某视频平台,就得先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否则,未经许可,擅自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会被取缔,没收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企业把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当地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
02、受理:有关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资料进行受理;
03、审查: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
04、颁证:审查通过后,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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