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业务需要办国内多方通信?怎么办理?
![]() ![]() ![]() ![]() ![]() ![]() ![]() ![]() ![]() ![]() | 更新时间 2024-07-03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9568728390 联系手机 17310573079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2类),是指通过通信网络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的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
开展多方电话会议、多方可视电话会议、多方互联网视频会议、互联网电话、网络电话、多人语音即时通信等业务,需要办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国内多方通信许可证的话,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满100万元,(地网100万元,全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经营者不涉及外资。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 业人员;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和能力;
6、公司及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法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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