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哪几种?
| 更新时间 2024-12-19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9568728390 联系手机 17310573079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哪几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哪几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哪几种?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介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这个许可证,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的,如同一张金色的通行证,赋予了企业合法经营的资格。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收费或通过电子商务,广告宣传,冠名赞助等方式获得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企业,都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进入这个领域的门槛,也是对企业的责任和担当的认可。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向互联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二、哪些行业需要办理
1.直播类:涉及文化内容传播属性的直播内容,包括唱歌、跳舞、聊天等。
2.音乐娱乐类:从事网络音乐活动,包括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等行为。
3.美术品艺术品类:网络艺术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网络艺术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下载的在线传播等行为。
4.演出剧节目表演类:视频直播,如直播网站,视频门户等必须办理。
5.动漫漫画产品类:涉及动画、漫画作品的设计,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短片、漫画图书、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
6.展览比赛活动类:针对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艺术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而开展的在线活动。
三、如何办理?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文化部提交初审意见,文化部在20个工作日内批准或不批准,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原因。
四、申请条件有哪些?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 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 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 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 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有哪些?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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