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 更新时间 2024-12-04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办理周期 20-40工作日 审核部门 食药局 服务优势 下证速度快 联系电话 19568728390 联系手机 17310573079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1.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2.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一、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座机、传真、法人手机、邮箱;
3、二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历;
4、网站域名证书;
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表;
6、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7、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措施;
8、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9、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10、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1、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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