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申请材料及条件
| 更新时间 2024-12-19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办理周期 40-60工作日 审核部门 工信部或通信管理局 办理优势 下证速度快 联系电话 19568728390 联系手机 17310573079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申请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电信业务分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语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IP-VPN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关于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VPN业务的从业许可,在200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虚拟专用网业务从基础电信业务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增值电信业务分类,即B13类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一、什么是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虚拟专用网络(VPN)的功能是:在公用网络上建立专用网络,进行加密通讯。在企业网络中有广泛应用。VPN网关通过对数据包的加密和数据包目标地址的转换实现远程访问。VPN可通过服务器、硬件、软件等多种方式实现。VPNZui大的特点是可以用不安全的公共网络来发送可靠、安全的消息。
二、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材料清单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2.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3.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5.公司概况;
6.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5)各级股东不得有外资。
联系方式
- 电 话:19568728390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7310573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