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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增值电信许可证擅自开展业务有什么后果

更新时间
2024-07-0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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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第七条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或者有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行为,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

……

可见,经营电信业务,不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犯法行为;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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