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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北京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24-03-28 18:52 更新时间: 2024-04-29 08:00


一、北京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4、注册资金,省内经营100万以上,跨省资质1000万元以上。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北京增值电信业务简介及分类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划分,增值电信业务被分为了两大类分别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一类:基于设施和资源类的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基于公共应用平台类的增值电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分为:

  ISP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链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

  IDC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CDN许可证(内容分发业务):CDN内容分发网络业务是利用分布在不同区域服务器群组成流量分配管理网络平台,提高用户访问速度的服务。从事CDN业务需申请CDN许可证,简称CDN  证、cdn资质、cdn牌照,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VPN许可证(国内虚拟专用网):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的或租用公用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许可证分为省网证(地网证)和跨地区证(全网证)。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分为:

  ICP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门向为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核发的资质证书ICP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为互联网信息服务。

  EDI许可证(在线处理与交易业务):EDI经营许可证,即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是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物处理的业务牌照,简称EDI证或EDI资质。

  SP许可证(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证分为全网SP证和地网SP证,所谓的全网SP证是经营全国范围SP业务资质,申请经营许可证是在工信部申请,全网SP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5年,全网SP许可证在工信部办理全网SP续期。

  存储转发类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从事存储转发类业务就需要申请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简称存储转发许可证,它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国内多方通信业务:通过通信网络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的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开展远程诊断、远程教学等服务为其他公司提供多方会议服务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

  三、北京办理增电信业务许可证所需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简介。

  4、公司盖章且新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5、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6、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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