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限制是什么 办理要求以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外资ICP怎么办理?
1、申请公司是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
2、外资占比不超过50%;
3、从事全国范围业务的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业务范围只在省内的注册资金至少100万;
特别要注意: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
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二、外资ICP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2、法人及主要外资股东的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近期为3名员工所交shebao证明等信息;
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5、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等报告;
6、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7、符合要求的相应业务网站或APP;
三、外资ICP办理申请流程有哪些?
1、向工信部提交申请,取得“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2、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3、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申请企业含有外资成分,什么时候可以视同内资情况办理?
根据《关于境外直接上市的境内企业申请经营电信业务适用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09〕第71号
文),境外直接上市的境内企业及其子公司、境内B股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经营电信业务,如该企业外资股份
比例低于10%(不含10%),且单一最大股东为中方投资者,适用内资审批程序。
注:外资的ICP证右上角经营许可证编号是“合”字表示合资的意思。内资ICP这里显示为省/直辖市的简称,如北京ICP-京B2,河南ICP-豫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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