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7310573079

国家高新科技企业认定流程

更新时间
2024-11-23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9568728390
联系手机
17310573079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详细介绍


(一)申请国高新科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本《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二)申请国高新科技企业注册登记。

申请国高新科技企业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申请国高新科技企业提交材料。

申请国高新科技企业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四)申请国高新科技企业专家评审

国高新科技企业的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附件3),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附件4),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附件5)。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

(五)申请国高新科技企业认定报备

国家高新科技企业的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国高新科技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申请国高新科技企业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电  话:19568728390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7310573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