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如何办理一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办理材料和办理标准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了解到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简称:广电证(三年有效期,每年1.1号至1.30号年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经营范围:影视制作、发行、例如:小视频、微电影等
三、办理条件1、申请报告(法人身份及此前无违法违规记录,对行业认知,提出申请);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公司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领取);
四、人员办理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从事广播电视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及业绩证明,或广播电视专业大学毕业证书;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广播电视及相关工作及业绩证明,或广播电视专业大学毕业证书、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同上);
3.专业人员中级(含)以上广播电视职称证书复印件(广播电视节目摄制:制片、编剧、导演等)及业绩证明(提供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五、办公场地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六、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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