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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问  题

公司减资如何才算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减资债权人利益如何保护?公司注册资本“减资不当”,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责任,谁承担举证责任,债权人面对公司不当减资时,如何保障及救济?

分 析 与 总 结


一、相关法律规定及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法条分析:

该条款仅仅规定了公司减资的程序性要件,并未对公司减资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规制。

公司减资过程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主要通过公司法定的通知义务和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异议权实现。

公司通过内部决议减少注册资本,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加债权人的风险,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减资的程序如何变得合法有效?

(1)公司召开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并非二者择其一,而是必须同时进行,且以“能通知则尽量通知、无法通知则公告”为基本原则。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注意⚠️减资一定注意通知债权人的方式要合法:

1.债权人范围的认定:

不仅包括公司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时已确定的债权人,还包括公司减资决议后工商变更之前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至于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尚有争议,均不影响债权人身份的认定。

2.减资通知方式分为书面通知和公告通知。

对已知的、明确的债权人,公司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只有对无法找到或者无法通知到的债权人,才可采取公告方式通知。

分析:

公司减资未按法定要求通知债权人,减资程序存在瑕疵,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降低,侵害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可以认定公司股东通过公司减资变相抽逃出资。

股东应在实际减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责任范围以减资金额为限,


三、证明责任分配问题

一般情况,在公司减资案件中,追加股东的,应由公司债权人承担证明责任。

证明公司减资违反法定程序,股东有抽逃出资的不法行为及主观故意。

只要债权人提供关于符合抽逃出资认定要件的初步证据,即完成举证义务。

公司及股东需要提交足以反驳债权人的证据,排除债权人的合理怀疑,直至推翻股东抽逃出资的推定。

四、对于追加股东的司法实践操作流程

1.qichacha查询公司股东身份和公司资本信息(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现有股东及转让股东的情况)

2.通过到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取企业档案(内档)

3.起诉或追加--诉讼策略 。

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直接申请追加未如实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确定是否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被追加的股东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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