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放开了吗?
1、100%外资可以办理的许可证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EDI
(2)呼叫中心业务(需提供CEPA)
(3)多方通信业务(需提供CEPA)
(4)存储转发类业务(需提供CEPA)
2、外资不高于50%可以办理的许可证(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除外);
(2)内地境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3)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除外);
(5)信息服务业务(应用商店除外)
外资申请增值电信许可证的流程:1、申请项目核准阶段,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2、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阶段,由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部门报送工信部,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3、外商投资审批阶段,由相应等级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增值电信业务许可阶段,由工信部审批,核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核证校检,企业下证领证。
具体申请的材料,根据不同业务分类,是不一样的,以外资ICP为例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2.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 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4. 股东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 主要外资股东的证明文件(类似国内营业执照)
6. 公司近期为3名员工所交近一个月shebao证明(加盖shebao查询章),手机号和邮箱
7. 备案域名注册证书
8. 符合要求的相应业务网站或APP
9. 工信部要求的承诺书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